新聞分享:CFC反避稅新制上路 財部放寬3措施
2024-01-03
中央廣播電台:https://www.rti.org.tw/news/view/id/2190801
為防杜藉由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(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),保留盈餘不分配,規避台灣稅負,CFC新制今年上路後,不管CFC是否決議分配盈餘,以個人來說,都要計算CFC營利所得、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,企業則要認列CFC投資收益、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,課徵所得稅。
CFC(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,受控外國企業)針對跨國投資人利用關係企業受控交易,將超額利潤及轉投資收益保留在境外低稅負地區不匯回的盈餘課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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